反饋內容

精神病要保嗎?

保險公司對於「精神病」、「智能障礙」、「酒精或藥物濫用」、「精神官能症」等跟精神有關的健康風險,核保上相對其他既往症、現症來得嚴格且趨向不予核保。 在進入「精神病如何要保告知」的問題前,得先據實面對要保書上要求告知的四個問項: 在投保前兩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就要告知(任何精神疾病)。 投保時往前推一年內「曾因患有酒精或藥物濫用成癮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就要告知(保險小秘書)。 不管什麼原因,投保前五年內「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治療七日以上」就要告知(任何精神疾病)。 是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慢性精神病部分)? 如果以上四個問題的答案都是「否」,一起來看看下面這兩道關鍵的「要保書告知題」該如何面對。

精神病患者是否危險?

當精神病患者所呈現出與現實脫節的想法與行為,身邊的人自然會感到不安與害怕,但這並不代表患者是危險的。 另一方面,有些患者在病況不佳時情緒不穩易怒,也會有較衝動與攻擊性的行為。

精神官能症可以保保險嗎?

林麗銖指出,保險公司對於要保書告知患有精神官能症的保戶,在瞭解其社會化程度、服藥狀況、跟醫生對談記錄等,最後可能與要保人協商延期承保以表婉拒;但精神官能症患者仍有一絲投保希望,如果是輕度精神官能症,保險公司可以加費方式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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