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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多少要繳稅?

重點一、遺產淨額多少才不會被課稅? 自民國111年(2022)元旦起遺產稅免稅額從1,200萬元調高至1,333萬元, 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超過5,000萬元者遺贈稅課稅級距, 詳如下表所示: 本案一家3口(父、母及成年子女1名),父親於111年後過世,遺產稅計算會先扣除免稅額1,333萬元、生存配偶扣除額493萬元、子女扣除額50萬及及喪葬費用123萬元, 遺產淨額只要不超過1,999萬元就不用繳稅 。

納稅人如何節省遺產及贈與稅?

七、 由案例五、六、七可知,納稅人欲節省遺產及贈與稅,需考慮自身財產之多寡,及財產移轉時其他稅賦負擔,若財產扣除遺產稅免稅額、扣除額後,遺產淨額為0元或負數,則生前贈與並不划算,若財產龐大,概算應納遺產稅額極高,可考慮生前及早規劃將財產移轉,以節省稅負。

如何申請遺產稅的授予承辦書?

III. 遺產稅之取消及申請遺產的授予承辦書之程序 在遺產稅於2006年2月11日被取消之前,如要申請 授予承辦書 ,便須先往稅務局領取「遺產稅清妥證明書」。 遺產稅的計算,是根據死者所有在香港的遺產(包括個人資產及房地產)之總值而抽取某一百分比。

遺產總額是什麼?

(一) 遺產總額:被繼承人死亡時,全部遺產加上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依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及上述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之財產後之金額。 (二) 課稅遺產淨額=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 。 (三) 應納遺產稅額=課稅遺產淨額×稅率-累進差額-扣抵稅額及利息 。 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 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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