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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斡旋金?

「 斡旋 」就是仲介協助買賣雙方協調價格及其他條件的過程。 因為房地產不像其他生活用品,交易金額非常龐大,為了確認買賣雙方的意願與保障雙方的權益,通常在買方有意願出價時,仲介會 希望買方支付一筆「 斡旋金 」 ,一方面強化斡旋效力,二方面展現出價誠意,讓仲介在限定的斡旋時間內(通常為 1 至 3 天,也可能視案件複雜度或金額高低而定),與賣方確認協調是否願意接受買方提出的價格。

斡旋金多少合理?

有些房仲可能會說斡旋金愈高愈好,可以向賣家表示您的誠意,提高成交機率,其實這是斡旋金陷阱的一種。 那麼斡旋金多少合理呢? 通常是10-20萬元或出價的1-3% 。 至於屋主是否同意買方的出價,跟斡旋金多寡並無直接關係。 買方下斡旋並議價成功後,有可能因為個人信用評分偏低而無法向銀行貸款,最後違約導致斡旋金被沒收。

斡旋金可以議價嗎?

目前做法是由房仲公司代為保管,房仲只拿斡旋書面向屋主進行議價動作,上面寫明買方支付的斡旋金額度。 而屋主同意買方出價金額,並在上面簽字確認願意出售,此時 斡旋金就會轉變成法律上的定金,產生法律約束力 。 一定要給斡旋金才可以議價嗎? 你可能有另一個疑惑,除了支付斡旋金開始議價外,還有其他方式嗎? 是的,還有另一種! 委託房仲去向屋主議價還有另一種方式,稱為「要約書」, 房仲業者不可以強制跟購屋者收取斡旋金 。 依據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對於「要約書」的定義:要約書是指買方不交斡旋金,而將記載購買房屋意願的書面文件,交給房仲向屋主進行磋商,當屋主同意買方的條件時,雙方就有完成這筆交易的義務。 因此,如果用要約書就不用先交付一筆「斡旋金」! 那我選擇「不需要拿出現金的要約書 」一定比較好嗎?

斡旋金可以退嗎?

只要賣方屋主還沒有在於斡旋金單據上簽字 ,都不會使斡旋或要約產生效力。 也就是說,如果賣方沒有簽名之前,斡旋金並不會轉成定金,這時候買方反悔錢是可以退還的,仲介也會無條件退還全額款項;一旦賣方在斡旋金單據上簽名後,斡旋金會轉成定金,代表買賣合約成立,這時候定金視同違約金,買方如果反悔不想買房子的話,錢就拿不回來了。 1、買賣雙方議價成功: 斡旋金即可轉為「定金」,再另外簽正式的買賣契約。 2、買賣雙方議價失敗: 斡旋金可全數退還。 3、賣方同意,買方反悔: 斡旋金就當成違約金,由屋主沒收。 4、買方同意,賣方反悔: 賣方得「加倍」退還斡旋金,也就是說,假如你已付了10萬斡旋金,但屋主反悔,就必須支付20萬給你。 不下斡旋金可以嗎? 要約書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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