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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特休?

我們常說的特休,是特別休假的簡稱,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8條的規定, 當勞工為同一個雇主或是在同一個事業單位工作持續一定期間後,雇主依法應該給予的休假 。 而特別休假制度是為了幫助勞工恢復工作後所產生的疲勞,進而維護勞動力,以落實勞工的休息權。 依據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第 132 號有薪休假公約(Holidays with Pay Convention)明定有薪休假之最低服務年限資格不得超過6個月,因此2016年的新修法也把特別休假的門檻降低,只要工作滿6個月,就可以有3天的特別休假。 那、那、那我有幾天特休?

特休有薪水嗎?

特休有薪水嗎? 特休是 勞基法第38條 明文規定,提供給勞工的一種「有薪休假」福利制度。 有別於病假、事假可能遭公司扣薪、扣績效;特休的決定權完全取決於員工,員工可以自由選擇要在哪個工作日,免除出勤義務,無需說明休假理由,且雇主不得拒絕或給予任何不利處分。

請特休該提早請嗎?

至於請特休是否該提早請,在網友翻查勞基法後發現,「並沒有明文規定得提前講,且勞基法第43條明定,勞工有正當事由時就可以請假,所以,老闆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拒絕勞工請假,不過實務上,當然還是提前講吧,除非有什麼緊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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