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饋內容

保障年薪是什麼?

此一問題,簡單來說,保障年薪,有可能屬於工資之一部分,依勞基法第2條第3款是這麼說的:「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判斷給與是否具有經常性時,應由制度上,即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企業內勞動習慣、團體協約,是否已規定雇主有給與勞工之義務,而勞資雙方具有預見的可能性。 關於保障年薪和紅利問題,僅要含有保障性質,就屬於議定的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 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因此有關工資如何計算部分原則上如果高過基本工資,則由雙方約定來判斷。

月投保薪資是什麼?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略以所稱月投保薪資,係指由投保單位按勞工之月薪資總額(即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所定之工資),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保險人申報之薪資。

年薪是什麼?

勞資簽約內容為保障年薪,因此,年薪而非工資的用語,所謂「年薪」的涵蓋範圍要依勞資雙方的約定,勞工每年的保證年薪之計算方式是包含工資及紅利。 關於此部分涉及到針對年薪的起訖認定問題。 實際上年薪當然應以勞工個人到職起訖來起算。 此外,依據實務見解,工作規則(例如:雇主制定的分紅發放辦法),不因員工主張不知該工作規則內容而影響該工作規則的效力。 而內容如果有限制支領的方式或期限,原則上具有拘束勞資雙方效力,有藉以降低員工離職的意願之目的,可能會傾向認定不違反勞動契約。

投保薪資何時調整?

職保之投保薪資申報調整規定與勞( 就)保相同。 月薪資總額如有變動,得隨時調整投保薪資。 最遲應於每年2月底至8月底前申報調整。 前開調整,均自通知之次月一日生效。 四 投保薪資申報調整的規定與勞保有無不同?

相關文章

全球領先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

獲取迎新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