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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補充保費怎麼扣取?

健保補充保費的扣取方式是就源扣繳,並不採取結算,雖然每次發放獎金時都要計算累計獎金是否超過投保金額四倍,但因補充保險費的扣取仍以當次所發放的獎金為限,所以沒有重複計收補充保險費的問題。

補充保費是什麼?

A: 健保補充保費,主要是針對過去未被納入計算健保保費的兩大項收入,另外再徵收的保險費,一項是理財收入,包括利息、股利、租金;另一項是工作所得,包括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所得及兼職所得。 而為了區隔起見原先繳交的稱為「一般保費」,今年一月開始另外徵收的就稱為「補充保費」。 要弄清楚補充保費的內容,仍須先了解健保一般保費的計費基礎。 目前健保保費的計算,仍沿用原來六大類被保險人的架構(詳附表),其中第一、二、三類是屬於有工作收入者,包括軍公教人員、公民營企業受僱員工、雇主、職業工會會員及農漁民等,這三大類被保險人的保費,是用「月投保金額」乘上「保險費率」(四.九一%)再乘上「自負比率」計算。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什麼?

對民眾個人而言,除了薪資收入須繳納一般健保費個人負擔費用,還有6類收入會被課徵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分別是 「1.高額獎金、2.兼差收入、3.執行業務所得、4.利息所得、5.股利所得、6.租金收入」 。

健保補充保費申報期限是什麼時候?

今年是第一年申報補充保費,應該於一月三十一日前申報;不過,由於一月三十一日正好是農曆春節假期;因此,健保局宣布,健保補充保費申報,可延長到二月五日。 健保署表示,102年扣繳補充保險費明細申報期限將屆,各機關、學校、公司、行號、機構等扣費單位,應於每年1月31日前,將上一年度向保險對象扣取之補充保險費金額,填報扣費明細彙報健保署。 不過,由於今年1月31日正好是農曆春節連續假日;因此,102年扣費明細彙報期間將延長至103年2月5日止。 健保署提醒,扣費義務人可就已有的補充保險費扣費明細資料,利用該署提供的網路申報管道辦理申報,而且可免用政府電子憑證 (如:工商憑證、組織團體憑證、政府機關憑證、自然人憑證等),也可以上傳扣費明細資料,省時又方便,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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