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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贈分配財產的法律關係為何?

偶,以避免日後爭產的問題發生亦可減少被課徵高額的遺產稅額。 但生前贈 分配財產的人,可以了解相關的法律關係。 繼遺產。 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前項贈與價 額,應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扣除。 贈與價額依贈與時之價 值計算。 」所以說,如果共同繼承人中有人在繼承開始前(指被繼承人死亡 歸扣。 歸扣是指當繼承人在被繼承人生前受有特種贈與(指因結婚、分居或 產,再自應繼分中扣除。 (房屋)返還,這就是贈與的歸扣。 是繼承人,財須負歸扣責任。 如果被繼承人生前贈與財產給孫子,或無關的 母的財產依法並無繼承權,該受贈與的孫子就沒有受歸扣的問題。 的贈與,就算受贈與人是繼承人,該贈與還是不用歸扣。 再來是被繼承人生 於尊重被繼承人的意思,則該贈與也不用歸扣。

分別財產制是什麼?

分別財產制是彼此的財產各自管理、各自處分,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責任。 如果二個人對於上面所說的金錢價值觀、用錢方式、消費的習慣都有相當大差異時,建議可在婚前協議約定婚後辦理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把原本的法定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 為何需要婚前協議把夫妻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 雖然現在的法定財產制夫妻債務各自負清償責任,你不會因為另一方配偶負債,你需要連帶負責。 但是如果夫或妻在外有負債的情況,萬一離婚時財產少的一方(大多是無財產且負債)的一方,就不可能利用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彼此財產差額的一半。 我們多數人如果沒有特別去做登記,夫妻都是法定財產制,因此離婚、一方身故等,都適用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

生前贈與財產可以給別人嗎?

可透過生前贈與財產的方式,將遺產留給特定子女,但仍有兩件事情要注意: 民法第1148條之1規定,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財產仍然是遺產,也會被列入遺產稅課稅範圍。 *此時應注意的是,繼承人彼此間並沒有民法第1148-1條的適用,所以死亡前二年的受贈財產仍屬於受贈者的個人財產,不計入被繼承人遺產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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