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饋內容

員工分紅費用化是什麼?

員工分紅費用化自97年1月1日起實施後,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薪資費用」而不是「盈餘分配」,並無可扣抵稅額,也不能列為未分配盈餘的減除項目。 說明: 公司分配盈餘時須依公司章程規定之比例計算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該「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業已費用化,非屬盈餘分配,不得自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中,減除分派董監事職工的紅

員工分紅費用化實施後,會衝擊公司之損益表嗎?

相關事項研議過程說明如下: 員工分紅費用化實施後,直接衝擊的是公司之損益表及對員工之獎勵制度,有關 員工獎勵方面,為增加公司對員工獎酬方式,外界建議採行之配套措施包括員工 認股權、庫藏股及限制型股票。

國內科技業者發行 ADR 在美國上市,員工分紅是否被列為公司費用?

(二) 1996 年國內科技業者發行 ADR 在美國上市,公司面臨除依台灣 GAAP (一 般公認會計原則) 編製財務報告外,還須依美國 GAAP 調整財務報告,將 員工分紅按公平價值評價列為公司費用。 為促進我國會計原則與國際接軌,經濟部商業司修正我國商業會計法第 64 條 之規定,將原規範之「商業盈餘之分配不得作為費用或損失」限縮為「商業對業主 分配之盈餘不得作為費用或損失」,排除員工分紅不得作為費用或損失之適用,該 修正案業經 95 年 5 月 24 日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74911 號總統令公布。 並於 95 年

員工分紅配股是什麼?

員工分紅配股是台灣高科技產業為吸引菁英、留住人才之特有獎勵制度。 當公 司賺錢時,從盈餘中提撥一定比率以股票配發給員工,由於員工是無償取得,在科 技產業快速發展之年代,是高科技員工累積財富之管道。 近年來財務報告與國際接 軌是國際之趨勢,外資批評台灣員工分紅不必列為費用造成財務報告盈餘虛胖情形 ,使得相關議題屢成為輿情關注焦點。 然員工分紅之會計處理與國際接軌,除對企 業之財務報表產生影響,對員工之薪資獎酬亦造成實質之衝擊,為減輕相關之衝擊 ,經濟部、金管會及財政部賦稅署等相關單位,多次召開會議研商並廣泛聽取外界 意見,以建立完整配套措施,俾在股東及員工權益間求取平衡,並降低對企業之衝 擊。 本文將就實施員工分紅費用化之研議過程、員工分紅會計處理及揭露、相關配 套措施等議題予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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