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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屬於 所得稅 的一種,是在 買賣房屋時針對出售房屋的所得 課徵的稅賦, 由出售房屋的賣家負擔 。 房地合一稅怎麼算? 房地所得稅是將過去分開繳納的 土地增值稅 和 (出售房屋的)所得稅合併在一起計算 ,自 105 年 1 月 1 日 開始,出售房屋和土地時,都是 統一課徵房地合一稅 ,而非將土地增值稅和所得稅分開徵收。 計算公式為: (出售房產所得 − 購入成本 − 前 3 年的交易損失 − 土地漲價總數額) x 適用稅率 = 應繳納的課稅額。 ( 所得稅法§14-4 ) 至於 110 年起上路的 房地合一稅 2.0 ,主要是在稅率上做修正。 購入房屋、土地達可供使用狀態前 支付之必要費用 :包含 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等。

房地合一稅要留存多久?

➡ 特別提醒:申報完房地合一稅,記得取收執聯, 需留存7年 ! 繼承或受贈取得之房地,應以繼承或受贈時 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 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為取得成本,而非被繼承人或贈與人原始的取得成本進行申報。

房地合一2.0是什麼?

房地合一2.0主要係適用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不動產,且其出售日期在110年7月1日以後。 因應法令的變動,未來應按持有不動產的目的及期間,評估合適之交易方式及留意相關稅率計算,並妥善保存不動產交易之相關佐證文件,以維護自身權益。 依照現行房地合一課稅規定,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不動產之所得,若不動產持有期間在1年以內者課徵45%;超過1年未逾2年,課徵35%;超過2年未逾10年課徵20%;持有超過10年,課徵15%。 房地合一2.0於110年7月1日實施後,將延長短期交易課徵較高稅率之期間,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課徵45%稅率;超過2年至未逾5年課徵35%稅率;但出售持有超過5年至未逾10年,或超過10年之房地,仍維持原本20%及15%之稅率 (如下表)。

房地合一稅2.0修正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是否可少繳稅?

此外,也有民眾 利用刻意高報移轉土地現值,讓原本房地產短期交易應適用房地合一稅高稅率的部份稅基、轉而課徵10%土增稅稅率,可少繳稅 ;因此財政部在房地合一稅2.0修正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規定,防杜利用土地增值稅稅率與房地合一所得稅稅率間差異,以自行申報高於公告土地現值的土地移轉現值方式規避所得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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