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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要保固嗎?

如果漏水是因為「天災」或「非可歸責於買方」而造成的,建商也可以排除建商保固責任。 例如:地震過後,牆面受損出現裂縫,下雨時導致室內漏水,此情況的漏水,建商不負保固責任。 「瑕疵擔保責任」是來自於《民法》的專有名詞,瑕疵擔保責任的意思是買賣交易中的賣方,對於出賣物有瑕疵須負擔相對應的責任。 應用在房屋交易上,出售的房屋如果有漏水、結構體損毀或磁磚破裂,賣方就有修復的義務。 建商保固責任範圍通常包含漏水、結構體、固定建材及設備,即使買賣雙方簽約時未詳細約定保固期,也不代表買方不能依據《民法》要求建商負瑕疵擔保責任。 因此,如果買方在交屋後 5 年內發現房屋瑕疵,就可以要求建商負瑕疵擔保責任。

漏水怎麼處理?

首先滲漏水原因可分為建物結構性漏水與管線漏水,前者如外牆、窗台、排氣孔、頂樓滲水等,後者可能有冷熱水管、污水管破裂、腐蝕等原因, 當然這些漏水原因都屬於物之瑕疵擔保的內容,得向前手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然而遇到前手消極的處理,屋主還能向何人主張權利呢? 建議視漏水原因、區域,向造成滲漏水的責任人主張修繕責任,因此建議當事人依序進行下列處理: 步驟1. 確認漏水源頭 釐清責任 當屋內發生滲漏水情形時,民眾得委請水電技師,初步檢測,漏水位置、漏水原因,並 請水電技師提供初步的書面文書,作為向樓上住戶或管委會(下稱責任人)請求修復或賠償之依據。 步驟2. 以存證信函 告知責任人情形 當責任人不願配合檢修或對於檢測結果置之不理時, 建議以存證信函通知責任人該漏水情形 ,並約定檢修時間。

買房子有漏水保固嗎?

有天新北市的王先生來問新北市代書徐代書跟仲介買房子買了之後是否有漏水半年保固 。 因為他剛跟新北市的仲介公司買了間新北市的房子,新北市代書徐代書做了關於房屋漏水的分享。 買屋有六個月保固,其實這是錯的,應該是買方買了房子後 五年內 發現有漏水都可以向屋主求償。 如果屋主不理你,要在 六個月 內主張你的權利,比方說寄 存證信函、提起告訴 。 所以六個月是指買方 買了房子五年內發現漏水 , 要立即通知賣方並且在通知賣方後六個月內主張其權利 ,而沒有什麼六個月漏水保固。 1.買方發現漏水跟屋主說,屋主不修繕六個月內沒去告屋主 。 2.五年內沒發現問題就沒辦法再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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