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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是什麼?

上市上櫃是公開向大眾募集資金,方便公司營運,但兩者在申請條件上有些不同,上市公司條件是成立滿3年、申請上市時實收營運資金(資本額)達新台幣6億元以上,掛牌資格最為嚴格;上櫃的公司成立滿2年,申請上櫃時實收營運資金(資本額)達5,000萬以上。 假設公司要未來發展業務,像是併購其他企業,常見方式包括現金或換股,換股是指在收購活動中,收購公司將自己的股票支付給目標公司股東,也就是用股票取代現金。 沒有上市櫃的公司,要併購其他公司,因為股票沒有市場流通性,比較難採用換股的方式,多用現金,但是現金對企業短期融資、借錢能力要求較高;上市上櫃的公司,除了使用現金,也可以用增發新股的方式做換股。 對企業來說,等於可以使用的工具變多。

上市、上櫃、興櫃的掛牌申請條件有何不同?

上市、上櫃、興櫃的主要差別為掛牌申請條件、交易規則的不同,以下將針對這兩者分別進行統整。 掛牌申請條件的差異主要有公司設立年限、實收資本、獲利能力、股權分散等的不同,通常上市公司的掛牌條件較為嚴格,而興櫃公司則規定較少。 稅前淨利符合下列標準之一,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無累積虧損者。 最近二個會計年度均達 6% 以上。 最近二個會計年度平均達 6% 以上,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之獲利能力較前一會計年度佳。 最近五個會計年度均達3%以上。 稅前淨利於最近一會計年度不得低於新台幣四百萬元,且符合下列標準之一。 最近年度達 4% 以上,且其最近一會計年度決算無累積虧損。 最近二年度均達 3% 上者最近二年度平均達 3% 以上,且最近一年度之獲利能力較前一年度佳。

上市上櫃公司背書保證如何辦理?

上市上櫃公司辦理背書保證因業務需要而有超過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 訂額度之必要時,應經董事會同意並由半數以上之董事對公司超限可 能產生之損失具名聯保,並修正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報經股東會追認 之;股東會不同意時,應訂定計畫於一定期限內消除超限部分。 三、上市上櫃公司背書保證對象原符合第肆點規定而嗣後不符規定,或背 書保證金額因據以計算限額之基礎變動致超過所訂額度時,對該對象 背書保證金額或超限部分應於合約所訂期限屆滿時或訂定計畫於一定 期限內全部消除,並報告於董事會。

上市上櫃公司如何確保永續經營?

上市上櫃公司宜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 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上市上櫃公司宜建立管理階層之繼任計畫,並由董事會定期評估該計畫之 發展與執行,以確保永續經營。 (建立智慧財產管理制度) 董事會對上市上櫃公司智慧財產之經營方向與績效,宜就下列構面進行評 估與監督,以確保公司以「計劃、執行、檢查與行動」之管理循環,建立 智慧財產管理制度: 一、制訂與營運策略有關連之智慧財產管理政策、目標與制度。 二、依規模、型態,建立、實施、維持其智慧財產取得、保護、維護與運 用管理制度。 三、決定及提供足以有效實施與維持智慧財產管理制度所需之資源。 四、觀測內外部有關智慧財產管理之風險或機會並採取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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