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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薪資仲裁?

答案是薪資仲裁(salary arbitration)制度。 受控制球員,只要累積滿三年的大聯盟服務年資,且隔年沒有合約在身,就能取得薪資仲裁資格。 假如服務年資滿三年,但隔年已經有約在身(例如那些提早簽延長合約的球員),那就不具備薪資仲裁資格。 一旦球員取得薪資仲裁資格,到他成為自由球員前的每一年,他都具有薪資仲裁的權利(前提是球隊有意願跟他續約)。

勞資爭議仲裁有何優點?

勞資爭議仲裁亦屬訴訟外紛爭處理機制,提供當事人另一同樣具保密、妥迅、便利等特性之紛爭處理途徑,而與訴訟相較,亦具有當事人申請毋須費用、程序亦較訴訟簡便、迅速、結果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等益處。 仲裁審理由公正之專業人士擔任,多為律師與法學教授等專家學者,或曾擔任過司法人員者,以有助於審慎作成仲裁判斷。 由勞資雙方當事人書面同意不經調解,或經調解不成立共同向地方政府申請交付仲裁;此外,屬不得罷工的勞工或未能約定必要服務條款的特定事業,其調整事項的勞資爭議,當事人任一方,得分別向地方政府或勞動部申請交付仲裁。 申請交付仲裁者,應提出仲裁申請書,並檢附調解紀錄或不經調解的同意書;其為一方申請交付仲裁者,並應檢附前述有關證明文件。

什麼是仲裁?

1. 什麼是仲裁?. 仲裁是基於私法自治原則而設立的紛爭解決制度;由契約雙方當事人合意,將雙方之間由一定法律關係所產生或未來可能發生的紛爭,不向法院訴訟,而交由他們所選任的專家(稱為仲裁人),依據雙方當事人所約定或法律所規定的程序進行審理,判斷是非,最後作成對當事人雙方發生拘束力的判斷。. 這種解決紛爭的方法可以疏減訟源,晚近在各國愈來愈流行,而且愈來愈受到各國政府的重視與鼓勵。. 2. 什麼樣的爭議可以仲裁?. 現在或將來的任何民事上爭議,雙方當事人凡是依法有權可以和解的,都可透過仲裁解決,範圍非常廣泛,其中尤以附錄一所列糾紛更適合仲裁。. 3. 仲裁和調解有何不同?.

為何大聯盟基本協約創設了薪資仲裁制度?

原本,在球員成為自由契約球員前,球團只要遵守基本協約中的約定,提供最低保障薪資給球員即可;然而,為平衡球員與球團之權利,即一方面讓球團得於符合相關條件下保留球員一段時間,另方面讓球員在無法自由與其他球團簽約前,仍得取得與其身價相當的薪資,故創設了薪資仲裁 (Salary Arbitration)制度。 大聯盟基本協約對於薪資仲裁制度的內容,就仲裁球員之資格、仲裁庭的組成、仲裁方式及仲裁人可考量的因素等仲裁相關要件,均有詳細的規定。 在大聯盟的基本協約中,在成為自由契約球員之前,符合以下二種服務年資之球員,對於球團所提出之薪資數字不同意時,得不經球團同意單方提出薪資仲裁: A、具3年以上未滿6年的大聯盟服務年資 (MLB 2017 CBA, art. VI (E) (1)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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