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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保的受僱勞工可以申請什麼補助?

此外,對於沒有勞保的受僱勞工,在發生職災事故後,除了可請領上述的生活津貼與補助外,若雇主未依法予以補償時,還可再申請殘廢補助(僅提供第1級~第10級的職災殘廢給付)或死亡補助,補助的標準比照勞保規定,按最低投保薪資計算。

被資遣可以保勞保嗎?

但如果和前公司「分手」時鬧得不愉快,或是前公司拒絕為被資遣員工加保,甚至已經結束營業,勞工還是可以委由「代辦團體」(勞保局表列之職業工會)投保,或是以「個人」為單位辦理續保。 此外,由於員工被資遣(或退休)後已不具在職身分,投保時不能參加「職災事故保險」,僅能參加「普通事故保險」,其保費負擔比例,也會從在職時的員工 20 %、企業 70 %、政府 10 %,改為員工自行負擔 80 %、政府補助 20 %。 假設前述案例威廉被資遣時的月投保薪資為 45,800 元,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為 10 %,在職時他每月須負擔的勞保保費為 916 元(45,800 × 10 % × 20 %=916,保費不含就業保險費,職災事故保險費由企業全額負擔。

勞工工資如何給付?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 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 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 總額等事項記入。

被資遣勞工如何申請失業給付?

被資遣勞工若要申請失業給付時,應開立離職證明書給勞工,勞工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桃園就業中心 (03-3333005)及中壢就業中心 (03-4681106)申請登記。 若資遣勞工於一定時間資遣法定勞工人數時,應依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規定程序辦理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服務專線:03-338-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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