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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遺產稅免稅額多少?

該局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及第18條規定,2023年遺產稅免稅額1333萬元,配偶扣除額493萬元、成年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如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人加扣扣除額618萬元、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及祖父母每人50萬元及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什麼是遺產稅?

遺產税是就死者「遺下」或應視為死者遺下的本港財產總值按相應遞增税率徵收的,該税率乃視乎死者逝世的日期而定,或 $100 的款額 (就過渡期的遺產而言)。 廣義而言,「遺下」一詞表示「轉手」,即某人因另一人死亡而擁有、佔有或享用死者的財產。 (3)死者於去世前 3 年的任何時間內所送出的財產。 收受人須負責有關遺產税項。 儘管聯名擁有財產的一名聯名物主在逝世後,其權益會轉往其他尚存物主,該聯名擁有財產仍須繳付有關遺產税。 因此,尚存的聯名物主必須填報遺產呈報表( IRED 表格第 12 號),表示負責該聯名財產的遺產税,然後始可申請遺產税清妥證明書。 任何透過認可職業退休計劃因死者去世而遺下的退休金、養老金、一筆過退休酬金或其他類似的利益(包括任何有關的權利或資格);

111年遺產要繳稅嗎?

財政部在110年11月24日已經有公告,民國111年的遺產在新台幣1333萬元內「不用繳交遺產稅」,而軍警公教人員殉職,遺產在新台幣2400萬元內同樣也不用繳交遺產稅。 特別要注意到,遺產超過5000萬元除了基本課徵的500萬元之外,還會額外課徵超過5000萬元部分15%稅金;超過1億元則是,基本課徵1250萬元,再外加超過1億元部分20%。

如何申請遺產稅的授予承辦書?

III. 遺產稅之取消及申請遺產的授予承辦書之程序 在遺產稅於2006年2月11日被取消之前,如要申請 授予承辦書 ,便須先往稅務局領取「遺產稅清妥證明書」。 遺產稅的計算,是根據死者所有在香港的遺產(包括個人資產及房地產)之總值而抽取某一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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