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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投保薪資是什麼?

勞保投保薪資,是由雇主依照勞工的「月薪資總額」,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的「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申報投保的薪資。 而所謂月薪資總額,就是「 勞工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 」,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 經常性給與 」均屬之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 所以雇主不能只是就薪資明細上所列的「底薪」當作勞工的月薪資總額而去投保,只要薪資明細底薪以外的項目,是「勞工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以及「經常性給與」【註1】,就要列入月薪資總額,然後再看符合「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哪個級距去投保。

勞保月投保薪資低於基本工資的員工,如何調整投保級距?

勞保月投保薪資低於基本工資的員工:投保級距直接用基本工資等級。 勞保月投保薪資為 45,800 元的受僱勞工及委任經理人:直接比對勞退月提繳工資調整投保級距,最高調整至 72,800 元。 勞保月投保薪資為 45,800 元的雇主:直接將職保調整為月投保薪資 72,800 元等級。

投保薪資調整生效日是什麼時候?

(二)、投保薪資之調整生效日為投保薪資調整表郵寄本局或專人送達本局之次月1日起生效,非自被保險人實際月薪資總額變動月份起生效,投保單位於代扣員工應繳保費時請依規定辦理。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之2規定,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其所得未達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者,得自行舉證申報其投保薪資。 但最低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薪資適用之等級。 所以,投保單位負責人之勞保投保薪資應按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等級申報 (目前為45,800元),如其所得未達最高等級,可自行舉證並填具投保薪資調整表申報降低之,惟所申報的投保薪資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薪資。

雇主沒投保正確薪資怎麼辦?

本人或代理人親自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臨櫃辦理查詢。 最後,小編也要提醒所有勞工朋友,若碰到雇主沒有依法幫你投保正確薪資、發生高薪低報的情況,除了可依法對公司最高裁處4倍行政罰鍰以外,甚至雇主可能是有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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